推行电子监察 打造阳光政务
编辑:应纪宣 发布时间:2010-7-22 9:29:27 来源:本站 点击量:93次
       近年来,应城市委、市政府把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作为创新行政审批监管方式、转变部门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打造阳光政务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不断加大投入,规范操作流程,创新监管手段,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科学谋划,循序渐进,构建电子监察系统

我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从2004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历经了集中办公、流程管理、电子监察三个阶段。现有43个部门298项行政审批、许可、备案事项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实行网上实时监督。根据电子监察系统反映,日办件量平均80余件,即办件和承诺件的办结率达100%,提前办结率达23%群众满意率达98.5%

一是搭建平台,解决统一审批问题。按照“应进尽进、充分授权、集中统一、便民便商”的原则,组建了行政服务中心,将市直39个单位307项审批服务事项整合进入40个窗口,以“方便纳税人,服务老百姓”为宗旨,以“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为标准,推行“五个公开”和“六制办理”模式对外办公,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办事”,“一站式”服务,初步解决了统一受理、集中办理问题。

二是规范流程,解决效能提速问题。对全市43个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单位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在依法规范审批内容、精简审批条件和环节的基础上,优化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依法降低收费标准,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多次组织人大法工委、政协法制委员会、政府法制办、监察局、物价局的主要负责人,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市流程管理电子政务专班人员对各单位行政审批流程图进行了评审,审定后在网上公布,遵照执行。通过行政审批流程管理,使行政审批项目比原来缩短时间共2357天,提速72%;比法定工作时间缩短3714天,提速62%

三是电子监察,解决效能监督问题。了加强对网上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2008年投入45万元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网,安装了1套投影设备、2个电子显示屏、3个壁挂式液晶电视和16个摄像头,设立了市电子监察室,对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审批行为进行全程、自动、实时监察。特别是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土地经营权招拍挂、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拍卖等招投标活动,除在网上监察外,还对各个招投标活动实行全程录像、实时监控、事后备查。截止目前,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电子监察46371件,预警纠错4295件,查处环节超时1549件,整体超时1604件,信访投诉件2起,其中,单位说明情况立即改正的3153件,直接责任人谈话的15次,要求单位调整审批人员4人。2010年来, 逐步将1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情况纳入全市电子监察系统。

二、创新方式,严格监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我市积极发挥科学技术对行政管理的促进作用,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全程电子监察,实现了事后监督到事前参与、事后查处到及时纠错、事后监察到同步监督的转变,使审批过程“看得见、管得住”。

一是联办协调,变事后监督为事前参与。为了解决重大项目并联审批中的难点问题,设立了“直通车”服务窗口,开通了“企业注册绿色通道”和“工程报建绿色通道”。在项目引进的同时,市行政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召开联审会,积极参与到各审批行为中,了解联合审批中的各种情况,解决各种问题,减少了事后监督的种种困难。2009年至今,共办理企业抵押贷款他项权证192起,与原标准相比,企业共少缴各项费用51.1万元。

二是 “双重提示”,变事后查处为及时纠错。将各个审批事项涉及的所有环节的办理时限、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等信息全部录入电子监察系统。在各审批环节办理时间到期的前一天,实行“双重提示”,即通过电子监察网有针对性地发布预警纠错信息,通过短信平台向各环节责任人员发布电子监察手机短信,及时向各单位发布监察指令,同时每周网上业务办理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发送手机短信。2年来,共发送预警纠错信息4295条,发送手机短信15000余条,为所有事项按时办结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是创新科技含量,变事后监察为同步监督。

通过电子监察网实时采集被监察事项办理过程中的有关数据,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察。特别是对不予受理的事项要求当场说明原因,对审批未通过的事项,要求未通过的审批环节的责任人员或责任领导说明原因,并将未通过的理由编成电子文档上传到该事项的档案中备查。对服务过程全程监控。在各办事大厅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审批服务过程实行全程监控,消除人为监督的盲区,彻底打破了窗口人员的侥幸心理,促使窗口人员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全面杜绝了“吃、拿、卡、要”行为。2年来,在所有46371件行政审批事项中,办事企业和群众除在大厅内交纳法定费用外,全部实现了“零支出”和“零招待”。

三、齐抓共管,量化考核,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电子监察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管理机制,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个持续性建设的工作来深入推进。

一是电子控票。2008年元月1日起,结合中心电子政务系统和财政的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在全市设立7个代收点,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采用电脑打印票据,通过收费编码区分中心内外受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面实行“电子控票”。2年来,利用电子控票系统,共收取各类费用7.81亿元有效地遏制了“双轨运行”,严格规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是联合检查。由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财政局组成检查专班,每月到43个市直单位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对超时审批、不按照流程规定乱设许可、“双轨运行”、违规收费和不廉洁等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通过联合检查,进一步提高了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认识,促进了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规范了部门审批服务行为。

三是量化考核。市政府印发了《应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办法(试行)》和《应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评估暂行办法》,对各部门行政审批过程中各个环节是否公开、是否规范、是否廉洁,服务是否优质、是否高效,审批环节是否超时,审批服务行为整体是否超时,群众对部门服务是否满意、是否有投诉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规定如果有部门当月无办件发生,该部门必须对电子监察室作出书面说明。每月由市电子监察室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审批服务行为进行量化评分,对绩效评估结果,用《督查通报》向全市公开。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要求有结果公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市监察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书面反馈整改结果。绩效评估结果与市委、市政府对审批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挂钩,分别占4分和20分。从2008年开始,我市还将电子监察工作纳入政风行风评议,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之一,占总分的百分之二十。2年来,我市组织行风评议2次,评议单位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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