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集中遴选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鄂组通(2010)25号)要求,现就公开遴选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孝感市各县(市、区)具有公务员或选调生身份的人员。
二、遴选名额
孝南区纪委监察局4名、汉川市纪委监察局3名、应城市纪委监察局4名、云梦县纪委监察局1名、安陆市纪委监察局1名、大悟县纪委监察局1名。
三、遴选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踏实肯干,有吃苦和奉献精神,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密意识强;
2、中共党员;
3、具备公务员或选调生身份;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为法律、经济、中文等相关专业;
6、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3月以前参加工作);
7、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遴选程序
遴选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按照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考察、体检、公示、呈报审批、试用期、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纪委、组织部共同负责,以组织部为主。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4日8:00至5月10日17:30,报名地点为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费用100元/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全省遴选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3)《湖北省公务员登记表》或《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成果证明材料:主笔起草的各类文章或在省市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个人亲笔撰写的简短小传。
2、资格审查。各县(市、区)纪委、组织部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考试。由孝感市纪委、组织部组织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数不少于遴选名额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名额。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占50%的权重,以此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0年5月15日。笔试考场设在孝感市,具体地点由考生所在地组织部另行通知,并发放《准考证》。
(2)面试。面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面试考场设在孝感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以各县(市、区)为计算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由孝感市纪委、组织部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4、考察。各县(市、区)按1:1.5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5、遴选人员的确定。由各县(市、区)纪委常委会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进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人员。
6、体检。由各县(市、区)纪委负责拟遴选人员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8、呈报审批。公示期满后,及时了解和处理公示情况。公示工作结束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9、办理选调手续。遴选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程序报当地组织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并报所在地编办上编,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孝感市纪委
中共孝感市委组织部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