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敢担当、躲躲闪闪、防控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按照从严从重的要求,严格依据省纪委《关于坚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的通知》(鄂纪发[2020]1号)、市防控指挥部执纪监督组《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十个严禁”战时纪律要求的通知》和党纪党规等规定,迅速作出处理决定。1.疫情防控工作中有不敢担当、躲躲闪闪、防控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后果的;2. 漏报、迟报、错报疫情防控重要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后果的;3. 不服从组织安排、推诿扯皮、行动迟缓,贻误工作的;5. 对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甚至弄虚作假的;6. 不配合防控管理导致防控指挥部指令不落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后果的;7. 对作为重点防控对象的近亲属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对下列行为一律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3. 不担当、不落实、虚作为、假作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4. 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防控专项资金、防护物资的;6. 制造、散布、传播谣言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四、建立快查快结快通报机制。调查与审理紧密衔接,立案和移送审理一并报批。迅速作出处理决定,快速进行通报。
中共孝感市纪委
孝感市监委